2018-12-1210:36
來源: 冷凍食品網 發布者: 姚冰冰
近日,原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簡稱“中鶴品鮮”)多位員工致電冷食傳媒記者,稱已經好幾個月沒發工資,應報的差旅費也沒報銷,且與中鶴集團交涉多次未果。
更讓他們擔憂的是,如今,中鶴品鮮已經改名為“享泰公司”,拖欠的工資更難要了。到底咋回事?
?冷食傳媒記者 | 姚冰冰
??? 事件 ???
多位員工稱中鶴品鮮拖欠工資
交涉多次未果
原中鶴品鮮銷售部員工吳某(化名)已經五個月沒有發工資了。
“去年剛進公司是2個月發一次工資, 春節后是過4個月發2個月工資,即9月份該發6月和7月份工資,結果一直沒發。”吳某介紹,中鶴品鮮拖欠他6-9月四個月的工資和8、9月兩個月的差旅費(每月差旅費先由個人墊付)。
銷售部余某也遇到了一樣的情況:“按照規定是9月10日發6月、7月的工資和8月差旅費,但沒發,公司說到20日發,結果一直沒發。”他介紹,因為他們的工資一直是過4個月發2個月,差旅費是第二個月報銷,此前工資一直正常發放,他們是9月份才發現異常的。
此外,他們特別提到10月份的情況。
吳某說,10月份國慶假期公司放了10天假,假期結束后,接公司通知繼續放假,整個10月也沒通知去上班。
“9月底公司開會時通知10月份放假10天,到10月11日上班后,公司稱暫不上班繼續等通知;14日又接通知稱整個集團放假10天,25日又讓繼續等通知。我們都是按公司通知放假的,但原品鮮公司人資部門負責人說10月份沒去上班就沒有工資。”余某說。
采訪對象供圖
另據原中鶴品鮮生產部一位員工王某介紹,銷售上欠的工資還少一些,生產上從2月開始就不發工資了。
據介紹,他們曾向中鶴品鮮管理層多次催討,但管理層以經營不善、工廠停工、集團沒有錢等理由,幾次答應發放工資,但最終都沒有發放。
無奈之下,11月22日,他們聯合向中鶴品鮮所在地浚縣信訪局提交書面材料反映情況,得到積極處理,中鶴方面也口頭承諾春節前給工資。但考慮到之前多次給工資的承諾都沒兌現,這次他們依然持懷疑態度。
采訪對象供圖
從上訪的文字材料中,可以看到中鶴品鮮拖欠工資、報銷費用,以及未交社保等問題的詳細說明,文末還有11個人的聯合簽名。“拖欠工資的不僅是中鶴品鮮,中鶴集團還欠著掛面公司10多個人的工資,上訪時候很多人都去了。但我們都是外地的,在浚縣住宿、吃飯都要花錢,不能一直在那待著。”余某說。
??? 最新 ???
改名享泰后再開工
吳某、余某他們還透露了一則消息:中鶴曾經停工2個多月。
“早就停產了,今年基本上生產就不正常,生產還沒歇的時間長。”生產部員工王某說。
余某的話也間接印證了這一點:“我當時負責外省業務,后來公司決定收縮市場,主做河南區域。但外地客戶還有資金在賬上,我們報訂單,工廠一直沒貨,說8月20日開工沒有開工,說8月底開工也沒有,一直到改名享泰才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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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說,他知道停工已經是8月中旬。“當時說中秋節后開工,結果沒有開工;說到國慶節后開工,國慶節后整個集團放假,又沒有結果,一直到11月初變成享泰后開工了。”
他們也不清楚中鶴品鮮和享泰的關系,只聽說中鶴品鮮是“承包給別人,改名享泰”。
冷食傳媒記者并未在企查查等網站發現中鶴品鮮公司有信息變更。
不過,從余某等人提供的圖片中,確實可以看到,原中鶴品鮮(拼音可以看到是中鶴品鮮)的公司名稱已被享泰公司招工信息的紅色條幅遮蓋。
他們說,新公司負責人還打電話讓他們回去上班,承諾可以幫忙要回部分中鶴品鮮拖欠的工資。“我聯系了后來去享泰上班的前同事,他們說確實發了一部分工資,那我們不愿去享泰上班的人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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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鏈接 ???
兩家企業將中鶴品鮮告上法庭
冷食傳媒記者在企查查看到了幾條與中鶴品鮮有關的警示信息,分別是原告河南正康糧油有限公司與被告中鶴品鮮的買賣合同糾紛、裁判文書和原告臨沂康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
具體如下:10月24日,河南省浚縣人民法院對原告河南正康糧油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審理。25日下達民事判決書,稱經傳票依法傳喚,中鶴品鮮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判決被告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原告河南正康糧油有限公司貨款29062.8元。
河南省浚縣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8)豫0621民初2536號
原告河南正康糧油有限公司。住所地:遂平縣。
法定代表人徐國良,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熊繼文,男,1969年10月17日出生,漢族,該公司法務,住遂平縣。代理權限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
被告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浚縣。
法定代表人王學軍,該公司執行董事。
原告河南正康糧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康公司)與被告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鶴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10月24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正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熊繼文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中鶴公司經傳票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給付貨款29062.8元;2、訴訟費由被告負擔。事實與理由:2018年5月4日,被告下訂單購買原告芝麻油1.5噸,單價19500元,2018年5月8日被告實收貨1.4904噸,合款29062.8元,截止2018年7月27日原、被告對賬,被告應付貨款29062.8元,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付。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被告未答辯。
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證據有:
1、商品采購合同一份。證明原、被告存在買賣合同關系,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為一個月。
2、被告訂購單一份、原告的發貨單一份、原、被告對賬單一份。證明被告購買原告貨物的數量,及雙方對賬后,被告尚欠原告貨款。
4、增值稅發票復印件一份。證明原告按雙方的約定為被告出具了增值稅票據。
被告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其放棄質證的權利。
被告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證據。
原告的證據相互印證,能夠證明被告欠原告貨款29062.8元的事實存在,本院予以采信。
依據有效證據及庭審調查情況,本案確認以下案件事實:
2017年11月1日,原、被告簽訂商品采購合同,約定原告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向被告供應商品清單中的商品,付款方式為月結30天,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貨款。2018年5月4日,被告下訂單購買原告芝麻油1.5噸,單價19500元,原告實發貨1.4904噸。2018年7月17日,經原、被告對賬,被告應付貨款29062.8元,被告在對賬單上簽字并加蓋財務專用章予以確認。此后,被告未按合同約定付款。
本院認為: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出賣人履行了交付貨物后,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貨款。本案中,被告欠原告貨款29062.8元,由原、被告的對賬單予以證明,本院予以確認。被告在接收貨物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違反了合同約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貨款,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原告河南正康糧油有限公司貨款29062.8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526元,減半收取263元,由被告負擔,暫由原告墊付,待執行時一并給付。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張春英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 李曉楠
裁判文書
另一條原告臨沂康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河南中鶴品鮮食品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該案件的開庭日期是12月5日14點,截至記者發稿前,未在企查查上看到判決結果。
??? 背景 ???
曾主打素餡產品,對標灣仔碼頭
據天眼查顯示,中鶴品鮮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學軍。
在智聯招聘上,中鶴品鮮簡介為,中鶴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廠區占地面積約147畝,項目總投資6億元人民幣,建筑總面積超過8萬平方米,其中面點車間、餃子車間、綜合車間合計3.4萬平方米,冷庫3.8萬平方米。具備年產低溫食品14萬噸的能力,年銷售額14億元,主要經營的產品有速凍類的面點、水餃、湯圓等,低溫冷藏類的饅頭、包子等。
而對于業內人士來說,中鶴品鮮真正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它推出的素餡系列產品。
據了解,為做好速凍食品,中鶴品鮮曾從多家知名企業引進專業性人才。
2013年下半年,中鶴品鮮素餃上市,包括萵筍茶樹菇、香菇青菜、黃瓜雞蛋和香干娃娃菜四個口味。2014年,又推出了4款更具價值感的素餃:槐香銀耳、臻品白靈菇、絲苗杏鮑菇和一品椿芽,在市場上引起極大反響。
和稀缺食材相應的是,720克一袋的素餡水餃市場零售價26.8元,把青菜賣出了肉的價格。
2014年,經過大力推廣,中鶴品鮮素餡水餃在有些門店的日銷量超過了35袋。而三全狀元水餃在推廣初期,單店日銷量最好的也僅有40多袋。
中鶴品鮮也對素餡產品充滿信心,表示要對標“灣仔碼頭”。
如今,中鶴品鮮卻被爆出拖欠工資,工廠易名,事情后續如何,冷凍食品傳媒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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