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216:59
來源: 冷凍食品網 發布者:編輯江蘇一餐廳投訴新鄉某廠家生產的水餃當中有異物,結果遇到奇葩事兒——食藥監部門今年1月9日寄送的文件,要求餐廳負責人在去年年底前,就要遞送相關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投訴主張權利。
昨日,延津縣食藥監部門回應稱,文件出錯系工作疏忽,向投訴者道歉。
1月10日晚,江蘇淮安市清江浦區某餐廳的負責人高女士告訴記者,去年11月14日凌晨,有4位客人到餐廳點了3份豬肉三鮮水餃,一人未吃。在就餐過程中,3名客人反映在餃子當中吃到了異物,細線一般的東西,嚼不爛。“類似于動物的毛發,或者是細細的麻繩。”
高女士說,兩名顧客當場嘔吐,一名顧客出現腹瀉癥狀。隨后,餐廳方面趕緊把客人就近送到了淮安市第二人民醫院就診,兩人住院治療,餐廳承擔了2000余元的醫療費。隨后經數次協商,餐廳給兩名住院的顧客予以賠償,標準為每人4000元、外加價值590元的餐券。
“感覺太冤枉了,餃子都是包裝好的速凍食品,是我們從外面買的,又不是我們人工包的。”高女士說,當天顧客食用的是河南笑臉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花想顏水餃,公司廠址位于新鄉。在事發后,餐廳方面當時還剩余多袋同批次的水餃。為一探究竟,她曾讓人打開一袋在煮熟后,將餃子一一打開餡料查看,結果同樣發現有細繩狀的異物,隨后他們將剩余的水餃全部封存。
高女士提供的材料顯示,餐廳與淮安當地兩名顧客達成了相關的書面賠償協議。記者電話聯系到了當事的一名顧客張某。張某證實,當時二人確實在水餃當中吃出了繩狀異物,甚至還有其他臟東西,二人身體產生極大的不舒服。
“流向市場的這個批次水餃到底有沒有問題?算不算不合格產品?”據高女士介紹,事發后,他們曾通過該品牌水餃的業務員,試圖聯系廠家討個說法,未果。無奈之下,他們向廠家所在的延津縣食藥監局投訴反映,并提供了相關的視頻等資料。1月10日,她收到延津縣食藥監局寄到江蘇的一份快遞,這份當地藥監部門出具的文件內容讓她哭笑不得。
在這份《補充證據通知書》上,延津縣食藥監局稱,為調查高女士所投訴的河南笑臉食品有限公司水餃涉嫌混有異物一事,高女士應在2018年12月28日以前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郵寄材料證據到當地食藥監局,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投訴主張權利。加蓋公章的文件落款時間為2019年1月9日。
2019年1月9日起草的文件,卻要求在去年12月底就要提供齊全證據,否則視為棄權,高女士非常詫異,“看來我要穿越回去才能給自己維權啊。”
昨日上午,延津縣食藥監局石婆固所所長劉某回應稱,這是他們的工作疏忽導致的錯誤。劉某說,去年12月,他曾給高女士寄文件,但高女士并未收到。1月9日,他再次寄出快遞,文件當中只是更改了一下落款時間,但內容并未修改,于是出現了“穿越”的笑話,就此事他向高女士道歉,一份經過修改后的文件已經寄出。另外關于高女士投訴一事,他們正積極協調廠家處理,但廠家對高女士的相關說法并不太認同,藥監部門需經進一步調查。
就高女士反映的水餃當中疑似出現異物一事,昨日上午,記者根據水餃外包裝的電話,聯系到了廠家銷售部,一位女工作人員稱她并不清楚此事,她需要請示領導后才能進行回復。截至發稿時,記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復。
來源:大河報·大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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