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113:44
來源: 冷凍食品網 發布者:編輯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階段,中小企業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更易受到疫情沖擊。有人說:“比疫情更嚴重的是中小微企業的生存。”
為幫助企業抗擊疫情,近期,湖北、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多省市均出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渡難關的相關政策。
減免房租
停征行政事業性收費
提高政府采購市場份額
多渠道補貼與返還
……
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各地都有哪些具體措施?
湖北18條(2月9日)
2月9日,湖北省政府出臺《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8條,具體包括:
1.降低生產成本。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
3.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后重新確定。
4.降低檢驗檢測費用。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污水處理費、環保檢測費、計量器具檢定費。
5.增加就業補貼。對春節期間(截止2020年2月13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6.強化金融支持。
政策原文: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8055873464238299&wfr=spider&for=pc
廣東20條(2月6日)
2月6日,廣東省政府印發《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穩定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具體包括:
1.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疫情防控期間,準許企業延期申報納稅。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三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對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定期定額”戶,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及時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
2.減輕企業租金負擔。
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民營承租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鼓勵其他物業持有人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租金。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
3.加大技改資金支持。
企業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技術改造擴大疫情防控急需重點調撥物資產能或轉產上述物資的,對其符合條件的設備購置額加大獎勵力度。
政策原文:
http://www.gov.cn/xinwen/2020-02/07/content_5475760.htm?allContent
北京16條(2月5日)
2月5日,北京市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具體包括:
1.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污水處理費、占道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為經營困難企業辦理延期納稅;補貼小微企業研發成本;緩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響。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加信貸投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提高融資便捷性;優化融資擔保服務;加強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
3.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實施援企穩崗政策;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保障企業正常安全生產需求;加大政府采購和中小微企業購買產品服務支持力度;精心做好企業服務。
政策原文: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2/t20200206_1625493.html
浙江17條(2月5日)
2月5日,浙江出臺《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于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具體包括:
1.加快實施新的小微企業降本減負措施,降低小微企業用電、用氣、物流等成本,切實減輕小微企業負擔。工業用電價格根據國家政策及時調整,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
2.減免小微企業稅費。
3.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小微企業,優先核準延期繳納稅款。
4.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規定批準后,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5.減免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小微企業,自當地實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個月房租免收,第2、第3個月房租減半。
6.加強信貸紓困。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物流運輸、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游等行業的小微企業,全力做好紓困工作。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rhhC-TJfjyI2fEda3bHR5w
黑龍江14條(2月5日)
2月5日,黑龍江省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意見》,具體包括:
1.給予企業財稅政策支持。落實財政支持政策;落實企業稅收減免政策;給予延期繳納稅款政策支持;優先辦理相關企業退稅;及時辦理停業登記及定額調整。
2.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加強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著力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
3.幫助企業穩定生產。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
4.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減免中小企業房租;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政策原文:
http://www.hlj.gov.cn/zwfb/system/2020/02/06/010919013.shtml
福建24條(2月5日)
2月5日,福建出臺《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具體包括:
1.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企業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2.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以免收或減半收取3個月左右的房租;對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
3.實施創業孵化基地運營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不低于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
4.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對因物流運輸等原因導致大宗干散貨和油品不能及時疏運的,在港口原有免費堆存期基礎上,再延長30天。
政策原文:
http://www.fujian.gov.cn/xw/fjyw/202002/t20200207_5191186.htm
江西20條(2月4日)
2月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具體包括:
1.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2.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企業和未能及時充分復工的工業企業,及時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政策原文: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0/2/4/art_4969_1495722.html
山東20條(2月4日)
2月4日,山東省出臺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具體包括:
1.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征收1-3個月的房租;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2.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后重新確定。
3.增設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營補貼。
4.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5.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
6.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對因物流運輸等原因導致大宗干散貨和油品不能及時疏運的,在港口原有免費堆存期基礎上,再延長30天的免費堆存。
政策原文: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0/2/4/art_107851_98287.html
重慶20條(2月4日)
2月4日,重慶市出臺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政策措施》,具體包括:
1.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
設立防疫物資相關項目審批綠色通道;開辟防疫物資采購綠色通道;建立防疫物資進出口綠色通道;暢通應急物資運輸綠色通道;加強企業用工服務。
2.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對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給予不少于2個月的應納稅款減免。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的中小企業,依法準予延期;2020年一季度應繳納的社保費用征收期可延長至4月底;實施疫期援企穩崗返還政策;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減免租金。減輕企業用電用氣負擔。
3.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提高貸款不良率容忍度;加大低成本金融政策資金投入;加大信貸支持排憂解困力度;加大地方金融機構服務力度;支持化解企業公開市場風險;給予融資降成本支持;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政策原文:
http://www.cq.gov.cn/zwxx/jrcq/202002/t20200205_4786657.html
寧波18條(2月4日)
2月4日,寧波市出臺了《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幫扶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八條政策意見》,具體包括:
1.社保方面。
臨時性下浮社會保險費率,下浮標準相當于企業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的2個月額度;對近3年新上規模中小企業臨時性下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1個月單位繳費比例;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一定額度的上年度企業繳納部分社會保險。
2.金融方面。
率先在全國提出地方銀行法人機構信貸支持政策,按照總規模100億元額度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貸款減免3個月利息;對中小企業和“三農”主體減免或減半收取擔保費;努力保持中小企業充足流動性,三家政策性銀行在甬分支機構落實首批50億元規模的緊急融資額度。
3.財稅方面。
調整定額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納稅定額,允許企業延期交納稅款,對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新增貸款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給予財政貼息,優化出口退(免)稅。
4.外貿方面。
對因疫情被迫放棄境外參展的中小企業,仍舊給予展位費補助;提高市本級對出運前保險保費扶持比例;加快信保理賠進度,簡化相關手續。
5.房租減免方面。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2個月房租;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小微園、創業園、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相關政策實施中予以優先考慮。
政策原文:
http://gtob.ningbo.gov.cn/art/2020/2/5/art_249_1041946.html
上海4條(2月3日)
2月3日,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減輕企業負擔,上海市出臺了企業減負的相關政策,直接減負超127億元。具體包括:
1.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
2.延期申報納稅。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
3.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4.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于繳納定額稅款。
政策原文: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63478.html
蘇州10條(2月2日)
2月2日,蘇州市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具體包括:
1.加大金融支持。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2.減輕企業負擔。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因疫情原因導致發生重大損失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3.穩定職工隊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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