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017:24
來源: 冷凍食品網 發布者:編輯近日,灣仔碼頭攤上事兒了!
因為名字為“海參大蝦水餃”,配料表中卻沒有標注海參的含量,灣仔碼頭被一名消費者投訴了。
??? 事件 ???
灣仔碼頭海參大蝦水餃
沒標海參、蝦仁含量被投訴
“1月22日,我到泉城廣場地下銀座超市買了一袋灣仔碼頭海參大蝦水餃,這袋水餃43.9元錢。”濟南籍大三學生舒云(化名)介紹,這袋水餃中并未標識海參和蝦仁的具體含量,吃到嘴里也幾乎沒有海參味。
△配料表圖片來自灣仔碼頭京東旗艦店
翻看灣仔碼頭海參大蝦水餃的包裝袋時,舒云注意到,配料中的小麥粉和豬肉都標注了成分含量,其中小麥粉占比在29%以上,豬肉占比在13.8%以上,但是并未標注海參和蝦仁的含量。
“作為消費者,我們有權知道海參大蝦水餃里面到底有多少海參和蝦仁。”舒云認為,海參大蝦水餃的包裝上不僅要標注小麥粉和豬肉的含量,還應該注明海參和蝦仁的含量,否則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舒云展示購買水餃的相關證據
由于不熟悉有關包裝袋的法律法規,舒云查閱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并搜集了類似問題的資料。開學后不久,他向濟南相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 超市 ???
食藥監已進行調查
灣仔碼頭已更換新包裝
“我們向灣仔碼頭廠方核實過,之前海參大蝦水餃的包裝袋上的確沒標注海參和蝦仁的含量。”3月8日中午,泉城廣場銀座超市工作人員回應稱,該款水餃2018年12月就更換了新包裝,新包裝上標注了海參和蝦仁的含量,更換包裝與該款水餃曾在北京遭到消費者投訴有關。
該工作人員說,之前的確有消費者投訴了灣仔碼頭海參水餃包裝袋上未標注海參及大蝦含量的事,而且食藥監部門也到超市進行了調查,不過他們仍要核實消費者當時所購買那一批次水餃,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 灣仔碼頭 ???
不標含量不違規
更換包裝是未雨綢繆
對于該不該標注海參和蝦仁含量的問題,灣仔碼頭水餃生產廠家工作人員稱,海參大蝦水餃中不標注海參和蝦仁含量,是符合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相關規定的。
“食品名稱中提及的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簽上特別強調,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該工作人員說,海參大蝦水餃只是食品名稱,其圖案及文字不是標和蝦仁的含量。而且海參大蝦并不是特別強調,只是表述產品真實屬性的名簽中強調的內容,因此可以不用標注海參稱。
該工作人員說,據他了解,國家正在著手修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他看到內部的修訂稿中明確提出,產品名稱中提及的配料要標注含量,他們想在新國標正式實施之前進行修改,以免以后帶來麻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
食品名稱中提及的成分,應標示含量
2018年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對外發布的關于征求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修訂草案意見的函。
根據征求意見稿,為規范食品名稱,避免食品名稱中提及的某種配料或成分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誤導,規范食品生產行為,標準中明確了食品名稱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應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到底該不該標注海參含量?
網友為此吵翻了
這篇文章在一食品論壇發表后,多名業內人士發表了自己的見解。部分網友認為,不標注海參含量合乎規定。
@spring91:根據現行標準,不需要標。
@psy1982703:按照現在的標準,名稱上是不需要標示含量的。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話,由于圖片上有海參和大蝦,就需要標示含量。
@xfwq:與蘿卜白菜原料是一樣的,沒有什么必要標注海參含量。
但是,也有網友認為,既然水餃名稱中強調了“海參”,按規定應該標注其含量。
@靳曉梅:食品名稱標注海參大蝦實際就是強調聲稱,7718要求必須標注含量。
@后來者ljh:海參大蝦水餃標簽中突出的、突顯的“海參,大蝦”其實質就是特別聲稱、特別強調該水餃的價值及與眾不同!
@青春喂了你:按配料表上豬肉,海參,大蝦的排列,更適合稱為豬肉海參水餃。
冷食君點評
鑒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尚未開始實行,那么就不具備法律效力。此次灣仔碼頭沒標注名稱中含有的配料的含量,的確不算違規。
但是,因為這個細節而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總歸不是件好事,既浪費廠家的資源,對品牌也有一定的“殺傷力”。
在此,冷食君也提醒大家,標簽標注要盡可能規范,同時也要及時關注、了解食品法律法規的新動向,盡早規范操作,規避雷區。
來源:生活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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